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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方县审计局原局长喻沾平被判刑

2018-03-21 大方县人民检察院


       大方县审计局原局长喻沾平受贿一案,由大方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大方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,大方县人民法院已依法作出如下判决:

      被告人喻沾平犯受贿罪,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。

      对被告人喻沾平已上交的违法所得74.471万元予以没收,上缴国库,对其余违法所得85.529万元继续予以追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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